中共沈阳化工大学委员会文件
化大委发〔2020〕52号
关于印发《沈阳化工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委、办;各学院(部)、行政处级单位:
《沈阳化工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方案》已经党委
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沈阳化工大学委员会
2020年10月10日
沈阳化工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深化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改革,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会改革创新,加强和改进学生会组织工作,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印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职能定位。学生会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学生会必须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二、运行机制。学生会组织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实行轮值制度,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学院(部)学生会属于校级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级学生会指导;加强校级学生会与学院(部)学生会的工作联动,学院(部)学生会应当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在校级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学生会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
三、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40人左右。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6个,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 2 至 3人,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学院(部)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至30人,主席团成不超过 3 人。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四、遴选条件。学生会工作人员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原则上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 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学生会工作。
五、遴选程序。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级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学院(部)分团委推荐,经学院(部)党总支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从校、学院(部)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校级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学院(部)分团委推荐,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审核后确定。学院(部)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学生会工作人员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部)分团委同意,由学院(部)党总支确定。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学院(部)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
六、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校级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部)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个学院(部)、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学院(部)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代表要体现广泛性。学代会选举结果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组织批准,报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备案。
七、从严治会。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践行学生会宗旨,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学生会要面向大多数同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活动内容要积极向上。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校团委报告。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学校团委要迅速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八、坚持述职评议制度。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团委会同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九、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学校党委把学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团委牵头统筹,会同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保卫处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学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团委会同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党委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学生会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参与学生会管理。
十、加强团委的具体指导。学生会接受学校团委和上级学联的双重指导。学校团委及时向党委汇报学生会工作重大事项,
坚决落实学校党委有关要求。1名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学生会,重点抓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系、使用经费物资等事项的审核管理,确保学生会日常工作不出偏差。
我校其他有关学生会(研究生会)的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