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9-26 点击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委、办;

各学院(部)、各行政处级单位:

中秋、国庆节日将至,为持之以恒做好正风肃纪工作,坚决遏制“四风”,确保节假日期间风清气正,根据中共辽宁省纪委办公厅《关于中秋、国庆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节日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发挥以上率下的强大示范带动效应,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带头抓作风改作风树新风。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严从实抓紧抓好正风肃纪工作,以“中秋”“国庆”节点为契机,督促干部坚定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带头廉洁过节。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约束,以优良党风引领和谐社会风尚、树立教育系统新风正气。

二、严明纪律要求,严守各项规定

全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严格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杜绝公款吃喝、在隐蔽场所违规吃喝,利用快递、电子手段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节日易发多发问题,坚决杜绝“天价”月饼过度包装、助长享乐奢靡风气的现象,杜绝蟹卡蟹券违规泛滥发行流通诱发的“四风”问题和腐败风险,杜绝打着给领导干部送礼旗号哄抬价格、渲染奢侈氛围等不良现象,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纠树并举,弘扬新风正气

各级党组织要立足实际不断增强教育的系统性、协调性,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将加强作风建设与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贯通起来,大力倡导崇廉拒腐、尚俭戒奢、艰苦奋斗等优良风气,坚决摒弃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中讲排场、搞攀比、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摒弃“天价”月饼、蟹卡蟹券、过度包装等节礼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移风易俗、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廉洁勤俭过节。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节日期间,校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紧盯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加大对违反上述规定问题的查处力度,坚持“一案双查”原则,一律严查快办,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中共沈阳化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辽宁省监委驻沈阳化工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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