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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新一届校团委学生工作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2025年10月23日 21:06:18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不断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充分发挥学生团工作人员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地服务团员青年成长成才,确保各项团的工作科学有序开展,结合我校实际,现面向全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研究生开展校团委学生工作人员的推荐选拔工作。 一、岗位设置 校团委学生副书记(兼职)两人。校团委组织部、宣传部、社团管理部、志工权益部四个部门。具体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及职数如下:

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具体要求参考《沈阳化工大学校院两级团组织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化大团发【2025】2号)。

(二)类别条件

1.申报团委学生副书记(兼职)类别者,原则上为2023级及以上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研究生;

2.申报团委各部门负责人类别者,原则上为2023级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3.申报团委各部门成员类别者,原则上为2024级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4.有校院两级团组织、学生会组织、社团管理经历的同学优先考虑。

三、遴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

报名人选应由学院团委推荐,经各学院党组织同意后,填写《沈阳化工大学团委学生工作人员竞聘申请表》(附件一),另附成绩单及综合成绩排名(加盖公章)。推荐材料以“姓名+学院”命名,并于10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112办公室,电子版以PDF形式发送至邮syhgdxxtw@163.com。

(二)资格审查

校团委将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并通知参加线下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开遴选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需要进行演讲,内容应围绕个人综述、工作展望展开,时间不超过5分钟。校团委将联合有关部门进行遴选。

(四)公示

拟任人选需要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附件一:  沈阳化工大学团委学生工作人员竞聘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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