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委、办;
各学院(部)、各行政处级单位:
2025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号召,坚决遏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四风”问题在节日期间的滋生蔓延,弘扬新时代廉洁、绿色、文明、低碳、节俭、安全的祭祀新风,现就严明2025年清明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各级党组织和职能部门要坚决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管,加强文明祭拜、祭奠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教工树立文明、绿色、节俭的祭扫观念,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封建迷信行为。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有关规定,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二、严守廉洁纪律,严防“四风”变异
全校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严守党的纪律规矩。党员干部要带头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的新风尚,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祭扫中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违反各地防火规定的行为。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严禁奢侈浪费。严禁借祭扫或亲属去世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严禁以任何理由用公款相互宴请,或用公款接待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违规使用公车进行祭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祭奠用品。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费用。要高度警惕“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确保清明节期间廉洁过节。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清明节期间,各级党组织和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学校纪委将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对顶风违纪的,一经查实,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同时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形成监督合力,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望全体党员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强化纪律意识,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共同营造一个文明、绿色、节俭、和谐的清明节氛围!
中共沈阳化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辽宁省监委驻沈阳化工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