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全体师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本学期校历,2026年4月4日-4月6日清明节放假3天。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做好相应的教学安排。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做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要保障部门做好校内各领域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校园和谐稳定。领导干部如有出省安排需通过0A系统履行请假报备手续,教职员工外出情况由本单位自行掌握,学生离校需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值班人员严格落实“三级带班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请全体师生员工文明祭扫,严防火灾事故,外出注意安全,度过一个平安、有序的清明假期。
党政办公室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