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我校“2023年省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部署推进会”在校部第八会议室召开。副校长杨学印出席会议,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部)及科研单位负责人等参加本次会议。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姜兴伟主持会议,并结合教育部“2023年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启动暨培训会”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77号)精神,就进一步落实和推进2023年省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做出了明确和具体的安排。他要求,要做好加强和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实验室安全教育、实验室保密等三项重点工作,认真落实自查自纠、现场检查、整改总结及“回头看”各阶段的工作。
会上,向各相关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发了《实验室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针对自查自纠和学校检查所发现问题和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表,认真落实整改,所有安全隐患整改要做到闭环管理,做到不整改完成绝不销账,坚决防止安全隐患失控酿成事故。
副校长杨学印作总结讲话。他表示,实验室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实验教学、进行科学实验的重要阵地,实验室安全是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重点。他指出,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近年来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基本建立起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认知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整改体系,并在历次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回头看”中,得到专家组给予的好评。他希望各实验教学单位通过认真落实此次安全检查工作部署,补齐短板,消除隐患,再创佳绩。对今后实验室安全工作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必须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紧绷实验室安全这根弦,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牢牢守住学校安全稳定发展底线;二是必须增强忧患意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牢牢把握安全主动权;三是必须持续完善应急机制与预案,加强监测预警,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加强部门联动等。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毛玉玺/文 摄